調兵山市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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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時間: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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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規范調兵山市政務公開工作,不斷推進政務公開事項清單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遼寧省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安排的通知》(遼政公領發〔2019〕1號)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的原則是:有效的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務公開規章制度;科學管理、精細分工、明確責任,簡便高效。
第二條 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的目標是:
?。ㄒ唬┱展_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ǘ┙⒔∪展_清單管理制度,完善公開體制機制;
?。ㄈ┘訌娬展_管理,提升政務公開質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二章 要 求
第三條 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優化工作考評體系。
第四條 遵守“專人專崗、權威平臺發布”的原則,各鎮(街)要明確設置政務公開科等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各級相關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第五條 各有關部門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公開事項,依據權責清單和《調兵山市政務公開目錄清單》進行全面梳理,并按條目逐項細化分類,確保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范、指向明確。
第六條 在全面梳理細化基礎上,逐項確定每個具體事項的要素公開標準,包括試點領域、領域二級分類、事項名稱、公開層級、公開主體、公開內容、不予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公開時限、咨詢、投訴電話(熱線電話)等要素。
第七條 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調兵山市政務公開目錄清單》中發布信息說明,進行政務信息發布,市公開辦將適時組織監督監測。
第三章 目錄調整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調整政務公開目錄清單:
?。ㄒ唬┮罁姆煞ㄒ幮铝?、修訂、廢止,事項需進行新增、變更或刪除;
?。ǘ┰圏c領域、領域二級分類、事項名稱、公開層級、公開主體、公開內容、不予公開內容、公開方式等要素發生變化;
?。ㄈ┢渌呀洶l生變化的情形。
第九條 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政務公開目錄清單調整管理的監督檢查,將各單位政務公開目錄清單的調整和運維情況納入該單位政務公開年度績效考核之中;申請調整的部門應將調整內容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附 錄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